吉林省首部民营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将改变什么?
发布时间:2026-10-28 发布来源:吉林科技投资

市场准入能否破除“隐性门槛”?企业融资能否更顺畅?惠企政策怎样才能真正落到企业手中?行政检查如何避免多头、重复?

这些民营企业发展中关心的问题,将在法规层面获得更明确的制度回应。

10月22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已于9月29日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吉林省首部民营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

截至今年9月底,吉林省民营经济主体登记在册295.1万户。如何让数量庞大的民营经营主体获得更公平的竞争机会、更有力的发展支持和更稳定的制度预期?《条例》共8章74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创新发展、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构建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的制度保障体系。

让公平竞争有章可循

市场准入、要素使用、政策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都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环节。《条例》明确平等对待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各类歧视性规定,并依法预防和制止垄断、不当竞争行为。

这意味着,促进公平竞争不只是原则要求,还要落实到企业经营的具体环节。通过破除隐性壁垒,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在市场经营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让企业融资有更多路径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条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也支持其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融资方面,《条例》围绕平等授信、融资增信、风险分担、直接融资等作出制度安排。

吉林省此前已持续推进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8861.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9.5%;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902.7亿元,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2136.1亿元,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46个基点。

下一步,吉林省还将加强信贷、财政、产业等政策协同,推动融资需求与金融服务精准对接,完善信贷和保险产品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债券等直接融资。

让创新成果更快走向产业化

吉林省民营企业已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2025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7699户,其中民营企业7679户,占比99.7%。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条例》明确支持企业参与科技攻关、搭建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用融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

围绕创新要素如何向企业集聚,吉林省还将完善企业主导的科研攻关机制,支持企业提出技术需求、牵头实施科技项目,并加强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建设,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落地产业化。

让政策服务更直接,让企业维权有依据

政策出台后,企业能否及时知晓、便捷享受,直接影响政策效果。《条例》提出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办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精简涉企办事流程和材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吉林省还将出台《吉林省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明确4类20项禁止性事项,并通过涉企检查备案APP开展监测,纠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同时,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相关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适用情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权益保护同样是此次立法的重要内容。《条例》明确保护民营经济组织产权及其经营者的财产权、人格权益,禁止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为由违约毁约,并建立拖欠账款常态化清理机制,为企业安心经营、长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企业家日”落地实施,为民营经济护航

据介绍,《条例》起草过程中,工作专班累计访谈民营企业近400家,组织召开各领域专题座谈会15场,并先后进行10余次系统性修改完善,力求将企业诉求转化为具体制度安排。

法规施行后,吉林省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各项规定落实落细。省人大常委会也将通过备案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法规实施。

从公平准入到融资支持,从科技创新到权益保护,《条例》回应的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一系列现实关切。11月1日,在吉林省“企业家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法规将正式施行,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文章来源:彩练新闻;图片来源:包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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