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一、产品适用对象及范围
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侧重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康养(人参产业)、现代农业、新业态等领域。
二、产品品种
股权基金投资。
三、产品期限
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四、产品额度
基金在项目中股权占比最大不超过40%,额度超过500万元(含)需报省政府履行审批程序。
五、资金用途
用于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拓展等。
六、准入条件
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项目,重点支持中试阶段或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项目,兼顾创新性强、科技属性突出的早期项目。
七、业务办理途径
主要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包括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推荐。具体由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审核后,报省委科技委审定,并抄送省财政厅;再由基金管理机构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市场化论证,最后视申请资金额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