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如何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26-03-09 发布来源:吉林科技投资

科创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前期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而传统银行信贷的风控模式则更侧重于抵押物价值和历史经营表现,当资金习惯性地涌向成熟企业的“安全区”,那些有潜力、有技术却还“嗷嗷待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该如何敲开融资的大门?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就如何打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关键领域的“最后一公里”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原局长贾文勤: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对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科技创新领域、畅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投贷联动业务开展仍存在银行机构内部机制支撑不足、投资机构协同意愿不足、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堵点和难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业务平台和合作机制。建立投贷联动业务标准化合作平台,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标准化接口与银行共享关键信息。健全银行与投资机构收益分享机制,明确银行通过认股权等参与超额收益分配的权利。二是推动提升业务主体专业能力。推动银行构建科创企业专属信用评级模型和风控模型,更多关注企业成长潜力;设置长周期考核体系,细化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多部门协作。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标准化投研体系和风控流程。三是推动提高科创企业信息透明度。推动科创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主动通过第三方机构验证企业技术优势、商业模式等“软实力”,降低投融资双方信息壁垒。与此同时,强化政策支持也是重要方面。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董事长朱建弟:在全球经济波动背景下,新动能产业展现出强抗风险能力。投融资改革要倾向于新动能生命周期管理,首先就要降低创业融资门槛,让更多早期项目“活下来”。具体而言,一是要优化上市标准,覆盖更多初创业态,比如将“研发投入占比”“核心专利数量”作为关键指标,而非仅看营收规模。二是要打通“北交板-创业板”转板通道。简化转板审核流程,降低转板成本,让在北交板挂牌的早期创业企业能更顺畅对接创业板资本。三是要探索“种子期融资工具”。针对还未达到IPO条件的初创项目,探索“创业板种子基金”或“股权+债权”混合融资产品,由政府引导基金、创投机构联合出资,为创业者提供启动资金。同时,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产业孵化基金”直接投资早期项目,形成“上市企业反哺初创企业”的生态。

此外,还要完善资本循环机制,让创业生态“转起来”,通过优化退出渠道,吸引创投机构“投早投小”;适当加快上市速度,吐故纳新;要引导长期资本入市,稳定市场预期。同时要激活创新动能,让创业项目“长得大”。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应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科技创新周期长、不确定性大,恰恰需要具备长期耐心的资本支持。

融资主要分为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两类模式。股权融资收益不设上限,投资者可与企业共享创新成功的成长红利,天然适配科技创新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而债务融资以还本付息为核心,债权人收益相对固定且有上限,因此信贷资金天然偏好现金流稳定、风险可控的成熟经营主体。

我国金融体系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导,银行体系集中了大部分金融资产,这种结构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要求存在适配差距。

从场景匹配度看,股权类直接融资更适合支持从0到1的颠覆性创新;而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更适合现金流稳定、已进入规模化扩张阶段(从1到100乃至更大规模)的成熟企业。

因此,要真正支持科技创新,必须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重点做强股权一级市场、完善二级市场,同步优化债券市场,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配的现代金融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主任李瑶: 当前部分科技型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资金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科技金融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建议,一是制定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精准支持政策。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不同阶段的特点及金融需求,出台分阶段的精准支持政策。二是支持风险投资基金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建议各级政府通过科技孵化器等方式加大对风投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围绕自身产业链上下游,通过股权、并购等多种形式,投早投小投科技。三是加大对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无形资产抵押方式,多渠道解决科创企业贷款难题。四是加大对成熟期科创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私募股权基金(PE)投资拟上市科创企业;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保险等长期资金参与科技股权投资;积极支持成熟期的“硬科技”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图片来源 | 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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