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建设世界一流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近日,科技部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工作,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报告要求
(一)报告主体
1.科研单位。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直属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及课题的单位。
2.有关行政部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行政部门。
科技项目主责单位不单独报送年度报告,有关情况在开展相关项目监督检查的报告中体现。
军队系统科研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按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有关要求开展。
(二)报告内容
以国家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依据,形成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1.科研单位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本单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相关机构设置与职责,制度建设与管理,培训与宣传,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2.有关行政部门年度报告:在汇总分析相关科研单位年度报告基础上,系统总结本系统、本地区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开展教育培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方面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和举措。
(三)报告方式
采用线上填报方式。年度报告嵌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科研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进入监督评估—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年度报告栏目填报,填报后系统自动合成年度报告文本。无国科管系统账号的单位请按程序申请,已有国科管系统账号的将自动导入已有信息,2024年度报告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年度无需重复填报。
科研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告电子版上传至系统;有关行政部门将加盖司局、科技厅(委、局)公章的报告报送科技部十司。
(四)报告时间
2025年度报告填报周期为2025年1—11月。科研单位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有关行政部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部署,做到应报尽报。
详见通知全文。
联系电话:
010-58881634
010-58882999(技术支持)
图片来源 | 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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