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有关企业可申请~
发布时间:2025-12-08 发布来源:工信部网站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为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按照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要内容):

一、试验内容

(一)业务类型:卫星物联网业务是指通过卫星通信技术,为数据采集终端、穿戴设备、手持终端等各类设备,以及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的一种低速数据业务。

(二)申请主体:申请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企业,应通过构建卫星物联网系统,以及业务支撑系统(BSS)、运营支撑系统(OSS)和管理支撑系统(MSS),依法依规在全国范围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

(三)服务对象: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服务对象为利用卫星物联网开展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工业、交通、能源、农业、应急等领域中利用卫星物联网开展数据采集和传输的行业用户。

(四)试验目标:通过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支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试验申请审批

(一)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其卫星物联网星座应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4.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依法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空间无线电业务频率台站许可;

6.有科学完善的商用试验方案,应符合网络运行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码号资源、网络和数据安全、重要通信、实名制、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无线电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技术保障等要求;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批程序:申请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的企业,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完成初审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专家评估论证,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商用试验。

三、业务经营要求及相关事项说明

详见通知全文。

本次商用试验期为两年。获得商用试验批复的企业每年定期梳理汇总商用试验情况及问题,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商用试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商用试验的先进经验、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传推广。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商用试验工作。根据商用试验开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卫星物联网业务的正式施行事宜。

通知全文查看地址: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ea260ac156704479b29e39f3b71a16c7.html





图片来源 | 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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