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指导意见》,这个领域将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4-07-25 发布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

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推动节水产业市场供需两端有效衔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品装备有效供给,以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到2027年,节水产业规模达到万亿,培育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水产业发展格局。到2035年,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节水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制造和管理服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

《指导意见》

从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举措。

其中提到,积极培育节水重点企业。着力推动节水企业的孵化、培育和壮大,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水产品设备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在节水设计研发、产品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品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链主引擎作用和聚合辐射效应,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营造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遴选一批重点用水行业水效领跑者,推动企业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

为保障相关政策落到实处,《指导意见》部署了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强化节水宣传引导等三方面支撑举措。

在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等项目予以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鼓励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用水消费品以旧换新和高效节水器具普及。探索推广“节水贷”,取水权、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模式,加大对节水产业的信贷支持。






图片来源|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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