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
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金融基础设施、环境信息披露、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和市场、政策支持体系及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绿色金融区域改革有序推进,国际合作更加密切,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有序聚集。到2035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和强化信息披露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
和市场发展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丰富相关货币政策工具、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等举措,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等保障措施,合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图片来源|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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