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明确 !事关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30 发布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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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提出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基本延用2023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通知》提出,2023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4年需重新申报。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同时,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对清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报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问题,将及时联合核查,并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或项目标准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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