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来了!
发布时间:2023-08-03 发布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

  为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从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五方面提出28条措施(以下称“28条”),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28条”提出,

  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当地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备案,开展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支持各地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2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28条”提出,

  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全面落实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制度,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完善歇业制度配套政策措施。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涉企政策制定和修订应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涉企政策调整应设置合理过渡期。

3在营造营商环境方面“28条”提出,

  分级畅通涉企投诉渠道,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设涉企问题征集专题公告,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系统上开设涉企问题征集专栏,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将涉企投诉事项纳入“12345”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转办整改跟踪机制,持续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





图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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