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总结了当前吉林省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并确定发展目标:到2025年,产业集群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生态全面构建,产业规模达到万亿级;构建以长春市汽车集群为核心,吉林、四平、辽源、松原、白城、延边、梅河口等地区专业化“配套集群”协同联动的新发展格局。到2030年,全面建成世界级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引育一批具有突出创新实力的研发机构,打造全球一流的汽车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全球一流的汽车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强化创新驱动、强化服务能力、强化数字化支撑等主要任务,以及加强创新支持、财政支持等多项保障措施。
在加强创新支持方面
意见提出
围绕汽车产业集群,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对汽车产业集群中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能力强的企业给予支持,推动科技成果在集群内落地转化;建立“揭榜挂帅”机制,支持一汽集团同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开展联合技术攻关,聚焦汽车整车控制、新能源、智能网联、动力总成和底盘控制等五大技术领域,实施汽车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吉林省科技企业R&D经费投入引导计划,对集群内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量给予补贴。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兼并和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对成功完成兼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兼并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加强财政支持方面
意见提出
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对集群内投资超10亿元,近年“无中生有”企业实施的且已纳入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重大制造业项目,择优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对集群内首次被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为推动目标实现,意见还提出,各级财政要统筹资源,视财力情况,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相关专项资金规模,充分利用产业基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手段加大对集群发展的资金支持,实现集群整体规模效益“上台阶”。
图片来源|我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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