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奖励来了!这个领域重点支持
发布时间:2023-01-19 发布来源:工信厅网站

       近日,吉林省工信厅印发《关于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意见》重点围绕支持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大投资融资支持等七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省内电子信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实施吉林省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按其研发费用投入增量及存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支持。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过现有专项资金额度给予支持。

       同时,《意见》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电子信息制造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对列入省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的企校(科研单位)合作研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并实施转化,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合同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在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壮大规模、扶持企业做优做强。对年产值(主营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在现有专项资金额度内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过现有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省内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意见》还提出加大投资融资支持,重点强化社会资本支持、强化金融支持、支持企业上市。其中明确,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规定在贷款利息、专利评估、专利保险等费用上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吉林省的“腾飞类”企业,在沪、深、京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在境外成功上市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借壳”或“买壳”省外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吉林省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图片来源|我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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