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促进产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7年,形成一套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培育遴选一批水平高、能力强、信誉好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项目库,形成一套推广应用模式,评价或转化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各类创新主体参与评价的行为更加科学规范、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推广应用成效大幅增强、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明显加快。
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全面准确评价、健全评价体系、加速成果产业化三方面共11项主要任务。其中,在加速成果产业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促进产学融结合。完善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通过高质量的成果评价,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创新型企业。充分用好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在企业“硬科技”属性评价、“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目录遴选、企业上市推荐等工作中,将评价结论作为参考。支持地方、企业与高校加强合作,强化供需对接机制,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建立联合式、订单式技术研发新模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为了推动各项任务完成,《实施方案》还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其中提出,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其他组织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体系。鼓励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企校地对接,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培育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挖掘评价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形成示范并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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