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进行了解读。
《人才政策3.0版》聚焦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目标,就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强化人才贡献待遇激励、加大人才管理机制改革力度、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等6个方面,提出34项具体措施,并加快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实施,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那么,此次出台的人才措施有哪些亮点?以下内容干货满满,一起来看!
1、相较以往,《人才政策3.0版》有哪些变化?
相较以往,《人才政策3.0版》更加注重人才链与产业链的融合,更加注重企业各类人才的培养激励,更加注重青年人才的培育发展,更加注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更加注重人才的引留并举,更加注重创新人才服务机制,涵盖了人才关心关注的生活保障、事业激励、管理制度改革等多方面内容。
其中提出,强化人才生活服务保障。主要包括:实施人才落户零门槛政策;择优给予A-E类高精尖缺人才安家补贴并提高安家补贴标准;鼓励各级政府探索建立人才公寓、青年公寓、蓝领公寓,建立人才安居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引进人才配偶安置政策;升级完善人才子女入学激励措施,实行A、B类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实施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障激励措施,多措并举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在强化人才贡献待遇激励方面,主要包括:加大对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的激励,进一步鼓励储备型人才留吉干事创业;拓展“吉享卡”“吉健卡”服务范围,并将青年人才较为集中的C、D类人才纳入“吉享卡”发放范围;继续强化薪酬激励;创新实施高端人才收入“倍增”计划;加大人才荣誉称号评选向重点人才群体倾斜力度;加大基层专技人员职称激励,引导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2、在对人才的资助奖励方面,政策是如何保障的?
在《人才政策3.0版》出台后,省级财政将从加强省级财政支出责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注重绩效评价等多方面加强保障。
其中,在加强省级财政支出责任方面,将《人才政策3.0版》中19个直接补助项目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并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安家补贴:3.5-240万元提高到15-300万元。子女入学:3万元提高到5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既提升了政策的“含金量”,也有利于推动实现人才政策全省“一盘棋”,同时也极大的减轻用人单位和市县财政资金压力。
19个直接补助项目中:
延续项目:安家补贴、子女入学、就医出行、博士后国际交流,柔性引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创业人才扶持,青年人才团队,双创基金,共12个。
新增项目: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出站博士后科研启动资金,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博士后大赛获奖项目成果转化奖励,“收入倍增”,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留省就业奖励,引才平台经费补助,共7个。
同时,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上,新增安排资金1.2亿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高质量落地。
3、在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人才政策3.0版》在推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上,重点突出激励科研人员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转化,具体包括三方面举措:
一是首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今年2月,吉林省科技厅启动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首批10家试点单位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使单位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此外,试点单位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试点结束后,试点期内签署生效的长期使用权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二是首次给予科研人员技术交易补助。今年8月,省科技厅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第一次对技术成果交易输出到省内企业的科研人员给予补助资助,资助额不低于3万元。
三是完善了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今年9月,省科技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首次将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大价值明确化,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改善科技成果奖励激励机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的核心指标,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活力。
下一步,省科技厅还将进一步强化科技立法,筑牢制度保障,将鼓励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内容纳入法规中,以立法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4、新发布的《人才政策3.0版》中,人才分类定级工作有哪些变化?
本次人才分类定级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不唯“帽子”的评价导向。新的人才分类定级评价不再单纯地以人才称号、奖项等作为人才分类定级的唯一依据,而是进一步突出以实际能力业绩为导向,切实打破人才评价“唯帽子”倾向,将人才综合工作业绩成果与我省“一主六双”产业发展契合度以及近年来日常工作表现相结合。
二是坚持海纳百川的评价机制。首次制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将企业人才作为专门人才群体,单独制定人才分类标准。通过企业人才评价,逐步吸引集聚更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来吉干事创业。
三是坚持人才至上的服务理念。依托“吉林智慧人社”数字平台,建立人才分类认定网络申报系统,简化人才认定程序,提高人才认定申报效率。
四是坚持科学创新的改革方向。省人社厅将根据省内人才集中的重点人才单位的实际,按程序,探索授权用人单位根据所属人才队伍实际自行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将人才评价权交给用人单位,调动人才单位引才、育才的积极性。
图片来源|我图网
(声明:本号所发内容仅作为信息传递之目的,版权归创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及时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