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正式印发!支持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发布时间:2024-10-12 发布来源:国家数据局微信公众号

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阶段性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

《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

加强资源管理、鼓励应用创新等多项具体工作任务。

其中提出,要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领域,拓展应用场景,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条件无偿使用公共数据开发公益产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支持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同时提出,要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流通使用、数据安全等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多形式数据产品。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用,培育高水平数据要素型企业。聚焦算力网络和可信流通,支持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数据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产业联盟发展,凝聚行业共识,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和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同时强化开展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加强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共同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图片来源|东西南北杂志社

(声明:本号所发内容仅作为信息传递之目的,版权归创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及时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