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
文件提出:
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措施》
提出了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组织实施等三项内容,共计16条具体措施。
其中
在加大设备更新
支持力度方面提出
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统筹考虑不同领域特点,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 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相关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
《措施》提出,借鉴一些地区的成熟经验做法,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以此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的品质。
同时,《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比如,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中央财政给予设备更新贷款的贴息比例,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
图片来源|东西南北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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