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
设立背景:
扶持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运作原则: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
投资阶段及对象:
吉林省内注册的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等不同产业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向科技型转化升级的中小型传统企业;
对省内首创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优先扶持。
投资方式及额度:
采用股权方式对企业直接投资,单个企业投资不得超过风险投资基金当年规模的20%,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0%,且不当第一大股东;
风险投资基金与国家级、省级引导基金参股同一家投资企业时,合计参股比例不得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