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设立背景:

       为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发挥科技支持和引领作用,2009年,按照省政府探索和创新财政资金有偿投入模式的有关要求,通过组建科技创投资基金方式,构建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为省内科技创新发展注入了活力与动力。

运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运作模式:

       有偿投入、阶段支持、适时推出、循环使用

投资对象:

       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要求,支持技术先进并已取得重大突破或重要成果,能快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可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我省科技创新项目。

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投资成效:

       通过创新政府专项资金投入方式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放大了财政科技资金效能,有效地促进了我省科技创新和财政资金的密切融合,支撑培育了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实现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发展和循环使用的目标,并已初步形成了良性的运作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创新政府专项资金投入方式与管理模式,增强省属金融企业的整体实力;二是增强政府专项资金市场化职能属性,形成科技金融创新良性循环和发展;三是放大政府专项资金带动效应,加快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三链融合”。